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团校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共青团改革,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吉林省高校团校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发挥团校育人功能,规范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团员、团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扩大我院团员、青年理论教育覆盖面,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群团改革要求,积极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发展、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和当代青年新特点,持续深化我院共青团改革,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团章》以及高校共青团改革相关要求,团校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采用教学、讨论、实践等方式,规范化开展入团积极分子、团员团干部和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出一批品学兼优、业务能力强的团员团干部队伍,实现团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组织建设
(一)组织机构
历史文化学院团校设校长一名、名誉校长一名、副校长两名。历史文化学院团校下设团校办公室、媒体宣传中心,团校办公室由理论培训部和教育实践部组成。
团校名誉校长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团校校长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副校长由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担任;团校办公室主任、媒体宣传中心主任由学院学团工委副书记担任;理论培训部部长由学团工委组织部、思政部负责人担任;教育实践部由学团工委组织部、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部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团校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由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建设运行。团校名誉校长指导团校工作开展;校长负责团校全面工作,副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做好日常工作;团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教学计划相关工作,各部门部长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媒体宣传中心主任负责团校日常宣传教育工作。
四、培训形式与师资队伍
采取理论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拓展训练、参观考察、能力测试、挂职锻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协同进行。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团务工作者、青年工作者以及青年骨干教师和思政教师等担任团校授课教师。
五、培训内容
(一)团的基础教育。通过对团章和团史的学习,了解团的光荣传统、性质、任务、组织、纪律和团员的权利、义务,掌握团的基本工作方法,增强广大团员青年对共青团组织的认同感、光荣感和归属感。
(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与信仰对话”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引导学生正确的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的成长发展与祖国和人民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为将来奉献社会、建设祖国做好准备。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专题教育、实践养成等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身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养同学中的榜样人物,积极引导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让其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带动身边同学,发挥朋辈引领作用。
(四)国家政策与时事教育。以重大节日、事件为依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普及国家有关政策,并依据时事、局势进行国内外形势普及教育,通过开展自学分享活动,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观点,让其自身的思想观点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保持一致。
(五)社会实践教育。通过在校园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等地参加扶危济困、志愿服务、文艺演出、政策宣传等公益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感悟当代青年责任和奉献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六)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中华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设传统文化研读课程、体验式文化传承、学员交流等,引导学员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培养高贵、高雅且具有高尚品德的团员青年及团干部。
(七)综合素养教育。以培养学员团结意识、勇敢自信、乐观向上、有爱心、善于沟通表达等综合素养为主的教育。
六、培训对象
(一)入团积极分子
把好团员入口关,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在团校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培养,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参加不少于1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培训后须组织闭卷理论考试,结合日常培训表现,最终考核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考核结果作为推优入团的重要依据。每学期1次。
旨在为我校团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围绕共青团的历史、性质、目标、发展历程以及团旗、团徽的来源和含义等培训内容,加强入团积极分子对共青团的理解与认识,增强其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核心素养,引导其在实践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高扬理想旗帜,早日成为党的合格助手和后备军。
(二)院级学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
培训对象为学院学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每学期至少1次。
通过专题辅导、实地参观、小组讨论、研讨发言等形式进行,切实提升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服务青年学生的意识及能力素养和业务综合素质。
(三)团支部委员会
培训对象为全体团支部支部委员,每学期至少1次(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不少于8学时)。
旨在提升团支部委员的政治素质、服务团员青年的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其更好地发挥基层团支部在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中的“桥头堡”作用。
(四)全体团员
培训对象为全体团员,全年常态化开展(每学年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不少于8学时,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20小时)。
结合三会两制一课、团日活动、组织生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青年大学习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参加培训学习情况应准确记录、定期公开,并作为团内评优、推优入党等重要参考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规章制度
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制度,建立团校学员培训档案,将其参加培训经历及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管理制度,从学习、纪律、思想等方面加强学员管理工作;建立结业制度,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并作为落实相关培训制度的依据。
(二)明确培训任务
团校应在每学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课程类别、培训期数、培训人数、授课时间、课程内容、师资安排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据不同培训对象,确定团校培训项目,分类组织实施。
(三)加强监督考核
学员在完成学习任务后,团校应对学员在理论知识、社会实践和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填入《学员考核登记表》备案。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优先推荐入团、评先评优和推优入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不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可参加下一期团校培训。
(四)建立保障机制
团校应有较为固定的学习教室,教室外显著位置应悬挂带有团徽的团校牌匾或标识。室内可悬挂宣传品,配备学习书籍、团务用品等。根据实际情况,可利用历史纪念地、生产单位等,建立具有特点的学习实践教育基地。
(五)创新培训方式
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和丰富多样的培训形式。一是开展双向教学,教师学员互教互学、边学习边讨论边实践;二是开展案例教学,举办典型案例讲座,模拟现场教学,紧密贴近团学工作实际,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开展网上培训,实施远程教学培训和考试考查。
共青团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