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2025 年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 进行,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特制定本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调剂工作, 统筹全局,具有领导职责。
二、复试时间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6 日
三、复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复试方式 | 学科 | 复试科目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笔试 | 中国史 | 史学概论 | 3 月 25 日 13:00—16:00 | 第一教学楼 503 |
学科教学 (历史) | 历史教学论 | 3 月 25 日 13:00—16:00 | 第一教学楼 503 |
博物馆 | 中国古代史 | 3 月 25 日 13:00—16:00 | 第一教学楼 503 |
笔试(加试) | 中国史 | 中国近代史 | 3 月 26 日 9:00—12:00 | 第二教学楼 307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3 月 26 日 13:00—16:00 | 第二教学楼 307 |
面试 | 中国史 | 业务素质测 试 | 3 月 26 日 8:00—17:00 | 文科实验楼 315 |
中国史 | 外国语听说 能力测试 | 3 月 26 日 8:00—17:00 | 文科实验楼 315 |
学科教学 (历史) | 业务素质测 试 | 3 月 26 日 8:00—9:30 | 第二教学楼 313 |
学科教学 (历史) | 外国语听说 能力测试 | 3 月 26 日 8:00—9:30 | 第二教学楼 313 |
复试方式 | 学科 | 复试科目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 博物馆 | 业务素质测 试 | 3 月 26 日 8:00—10:00 | 第二教学楼 314 |
博物馆 | 外国语听说 能力测试 | 3 月 26 日 8:00—10:00 | 第二教学楼 314 |
(考试参考书目以研究生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四、复试地点
笔试地点:第一教学楼 503
加试地点:第二教学楼 307
面试地点:中国史:文科实验楼 315
学科教学(历史):第二教学楼 313
博物馆:第二教学楼 314
五、复试流程
1.复试工作开始前,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 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统一组织培训和模拟演练,做好充分的组 织准备和技术准备,确保复试工作的每个关键环节落实到位。
2.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和模拟演练,确 保复试小组成员充分了解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考试工作流 程等相关安排,确保每一位复试小组成员能够按学校要求参加复 试工作。
3.提前告知考生确定的复试日期、时间,确定复试的考生须 到指定复试考场参加考试。
4.开始复试前,考生的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外国语语种,由复试小组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 别 ”“人证识别 ”技术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开始进行复试。
5.复试现场布置:指派专人布置校内复试考场,对复试现场 包括考生、考官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坚持“考生复试的次序随机 确定 ”“考官组组成人员随机确定 ”“复试试题随机抽取 ”的“三 随机 ”机制。复试期间考生不能翻阅参考书等资料,并在规定时 间内独立完成考试。
6.考生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场,考生必须独立回 答问题,如发现有人在场进行提示、代替回答等弄虚作假、徇私 舞弊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 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均为 15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9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 取。
8.调剂复试: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2025 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 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 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 统 ”进行申请,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 复试。
六、监督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设立纪检员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 督,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当事人,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本工作方案由历史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师范 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联系人:彭老师:15948045861
史老师:0431-86168956
历史文化学院
202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