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

2019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东北民族与边疆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项目

2019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思想政治方面: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优良学风、敬业和奉献精神,面向未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东北边疆与民族研究高层次专门急需人才。

2.业务素质方面:掌握中国东北边疆与民族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学识基础和研究能力,了解本研究领域的现状和发展动态,能独立开展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相应的学术意义或现实性,并具有创见,显示相当的深度和广度。熟练掌握一到两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并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使用能力。

3.身体素质方面: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中国东北边疆与民族研究是国家确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它不仅可能成为新兴的专业,而且关系到民族团结、边疆稳定、领土完整等国家重大核心利益。其研究方向为:

1.东北民族问题研究。在开展基本理论与基础文献研究的同时,重点研究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东北民族地区的安全与发展,东北民族的历史与现实作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研究。

  1. 东北亚国际关系研究。在东北亚国际关系视域下,主要研究东北亚地区跨境贸易、民族关系、外来宗教渗透、跨界河界山等关乎国家安全、和平崛起、国防安全等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中国与东北亚周边国家疆域伸缩、边界纠葛与衍变问题,东北亚各国家尚存在的领陆与领海问题,对东北亚未来地缘政治的发展趋势、政治经济的演变格局做前瞻性研究,提供应对政策。

  2. 东北历史文献研究。侧重选择高句丽、渤海有关文献,以及对反映中朝关系的历史文献进行整理研究。同时,发掘整理满族民间口传文献及纸质满文文献,收集并整理日本侵华史、东北抗战史等口述历史资料,对其理论研究。

  3. 东北边疆区域发展研究。以东北民族地区的安全与发展、东北民族的历史与现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研究、东北空心化等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希冀对当前东北地区的安全与稳定、经济繁荣发展提供相应的应对政策。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本项目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期1-3年。其中第一学年为专业课程学习时间,第二、三学年为撰写学位论文时间。

 

四、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重点是以科研为主,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课程的学习首先围绕所在方向的前沿性、体系性和理论性展开,在打开学生学术视野的同时,增强其判断能力。

2.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博士生的指导应服从博士生指导小组(参见附录)的领导,领导该小组的是博士培养项目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指导小组和导师,各司其职,层层监督,以求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博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培养计划,并由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4.所有课程的学习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授课方式可灵活多样,一般应以学术研讨为主。

5.博士生入学后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之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与论文答辩间隔应该不少于一年。

6.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2次;同时,在校内做公开学术报告2次。

2.考核方式

凡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课程论文或公开发表的论文,重点是加强对博士生写作能力的训练。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其考核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每名博士生至少应修得2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8学分。对同等学力或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是否补修本学科专业有关基础理论课程,由导师按需而定,但不计学分。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被 SSCI 或 A&HCI 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2)发表被 CSSCI 检索的学术论文 2 篇,或相当于 2 篇被 CSSCI 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

① 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两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③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安全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

④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发表的文章,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

⑤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

2.其它要求:

(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长春师范大学;

(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3)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完成2万字以上调研报告,关于东北地区乡(镇)村社情、舆情、民情等内容。

(4)博士学位论文不少于10万字。

(5)本成果要求适用于2019级博士研究生,2020年开始执行新的博士学位授予成果要求。

3.学位论文及主要工作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完整、系统的学术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一般至少用二年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研究阶段须经过指导小组的四个阶段审查,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下面要求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审查

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重点审查:

(1)学生是否在充分查阅相关领域成果和文献的基础上,对所在领域的国内外动态基本掌握;

(2)选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3)研究计划的视角、方法、准备采取的理论依据、写作框架等方面的合理性;

(4)是否清楚自己在未来的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和可能取得的创新;

(5)研究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成果等等,是否可行。

审查时间一般不晚于博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开题报告合格后,可进入撰写阶段。如果不合格,则需要重新开题,两次开题的时间间隔必须不少于 2 个月。通过审查的时间与学位论文通讯评阅的间隔不得少于 1 年。

在学位论文正式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的正文与开题报告中的写作计划相差三分之一以上,则须重新进行开题审查。

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名单,由指导教师提出并提交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组织开题。开题报告会须在校内以公开形式举行。

第二阶段:中期审查

每隔3-5个月,博士生要向导师及有关专家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并提交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导师和相关专家应帮助博士生分析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以使论文写作顺利进行。论文写作期间至少进行2次学位论文进展报告。

第三阶段:预答辩审查

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在预答辩审查之前,博士研究生应该至少达到如下条件:

(1)完成了不少于 2 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

(2)至少在规定的刊物上发表了1-2篇学术论文;

(3)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预答辩审查的时间一般应在论文通讯评阅前4个月完成。审查内容包括:

(1)学位论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通过考查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文字表达等,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

(3)通过审查学位论文结构、观点、方法和论证等,考查学位论文的科学性和创新性。在指导小组进行中期审查论文初稿(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除外)之前一周,报告前必须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审查小组成员、时间和地点等。如果预答辩审查小组认为论文初稿合格,该博士生应该准备进入后期审查阶段;不合格者在半年后再次申请论文预答辩审查。

论文初稿完成后,在送校外专家“盲审”期间,博士生指导小组需对拟答辩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初稿进行集体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进入答辩程序。

第四阶段:后期审查

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需在答辩前2个月提出申请,经博士培养项目指导委员会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符合“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答辩每年举行两次,上半年在6月15日前结束,下半年在12月15日前结束。

论文答辩须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各博士生指导小组提名、审查,并经博士培养项目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组成。答辩委员会由 5-7 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 2 人。答辩委员会根据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然后根据表决结果做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结论。未能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历史学博士学位。